司法三等申論題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強制執行法
第 二 題
📖 題組:
乙向丙買受丙所有之 A 地1筆,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予乙,茲有乙之債權人甲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執行法院就乙基於債權關係對丙有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執行。執行法院乃依強制執行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核發扣押命令,禁止乙本於其對丙之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收取或其他處分,並禁止丙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乙。同時亦依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函請 A 地管轄地政事務所登記該扣押事由,乙、丙收受上開扣押命令及地政事務所函復辦畢登記事由後,試就下列情形,分別敘明理由回答之:
乙向丙買受丙所有之 A 地1筆,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予乙,茲有乙之債權人甲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執行法院就乙基於債權關係對丙有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執行。執行法院乃依強制執行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核發扣押命令,禁止乙本於其對丙之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收取或其他處分,並禁止丙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乙。同時亦依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函請 A 地管轄地政事務所登記該扣押事由,乙、丙收受上開扣押命令及地政事務所函復辦畢登記事由後,試就下列情形,分別敘明理由回答之:
設有丙之債權人戊持對丙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仍登記於丙名下之 A 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0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權利扣押」與「實體財產權」之區分。考生應釐清甲所扣押者為乙對丙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而非直接查封 A 地之所有權。A 地既仍登記於丙名下,即屬丙之責任財產,丙之債權人戊自得對該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應依法受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第三人(丙)之債權人(戊),對於經執行法院辦理請求權扣押註記之第三人名下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